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质监对话  
注册名:
 guest
真实姓名:
 请登录后台查看
性别:
 女
联系方式:
 请登录后台查看
电子邮件:
 15336548648@sina.cn
所在地质监所:
 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题目:
 投诉 [2019/11/28]
问题:
 旅游局
我于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参加了由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菲律宾恋上长滩岛的七天五晚游,现就相关问题提出投诉。
一 行程住宿安排不合理:我被脱团;不合法:我被忽略。用我交的护照登记入住,酒店却因查不到我的入住记录而不认可我的身份,我的入住记录去那里了?
11月14日上午9点抵达阿兰达酒店,该酒店位于山上,静谧与隐蔽,楼与楼之间相隔较远。由于住宿安排欠妥,我们团所有的团员都安排入住后,我却被菲导告知因为我是和其它团的领队同住,要等到她的护照才能办理。当我拿到房卡,已经见不到我们团任何团友了,我被单独安排住在另外一栋楼,我被脱团了。下午按约定时间地点集合时,和我同住的那位女领队因为和我们团队活动时间不同正在休息,我就把钥匙留给她,因酒店房间锁房门时需要用到。活动结束后乘车回到酒店,因为没钥匙,我就按常规前往酒店前台请帮忙.前台对照了我的护照,却因为查不到我的入住信息而拒绝了我要打开房门的要求。又因为怕和房友在路上错过,我不能在酒店的大堂静候,只能一人独自在楼栋的过道上徘徊。此时此刻,夜深人静,异国他乡,语言不通,环境陌生.没有团友可串门,没有信息可求助,只有孤独、无奈、黑夜、蚊虫陪伴着我,那里还有心情愉悦游。辛亏我年长.也还算冷静,当我来回走动引走隔壁邻居的警惕时,我听到了是祖国同胞的声音,说明了事由,在他的帮忙解说下,凭酒店住房的押金条才让酒店服务员打开了房门,此时我已焦虑中度过了将近2小时。事后我还真有点后怕,幸好我遇上了热心的祖国同胞,如果遇到的是菲律宾的安保人员或者是其它,后果将会如何?
二 退房时莫名其妙地被该社其它团的领队语言改击
11月18日按领队和菲导的要求在9点之前把房卡和押金条交到前台办理退房及退还押金,但是在退还我的押金时又卡住了,菲导经过一番询问后告诉我,押金是我交的,但字不是我签的,只能退给签字的人,你的押金要由另外一个团的男领队退给你,但是他说”不想理你”。我很气愤,我又不认识他,也没招他惹他,他凭什么出言不逊,职业道德去那里了?我当即向刘领队投诉.她不相信,当时在场的菲导以及和我同团的一位团员当即证明确实有这个事实。
三 为什么我额外被收取400元特殊费用:有什么特殊用途?
我签合同时才知道,除了之前己经知道要交的签证费境外交通等费用650元以外,(此行只含一欢迎餐,其余用餐费用自理我知道)可是怎么还要我再交400元的年龄特殊费用。我问这个费用干什么用的,回答是行程中会注明。我在行程没有看到,就在微信中又问.回复是交给地接社的.但是合同也没有标明具体的地接社.在整个行程中我除了享受到被脱团的照顾外,根本没有受到其它的任何特殊照顾。
诉求
一 要求旅行社对我被脱团的安排作出合理的解释。对我菲律宾之行只有出入境记录而没有入住酒店记录之事件给一说法,此操作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会对我以后的出境游签证产生影响?关键是依据,否则就应承诺及承担因此事件导致所产生的相应后果及责任。
二 作为领队是要有责任心的,团队事情不能推诿.尤其不能把气撒向游客。要求旅行社对该社出言不逊的那位男性领队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0年旅游服务警示第了3条明确规定不能让老人和孩子成为旅行社附加费“潜规则”的受害者,旅行社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额外的费用。要求旅行社退还不正当额外收取的400元的年龄特殊费用。
恳请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并处理。
谢谢
投诉人 张照和
2019年11月28日
答复:
 等待回复!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