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函[2010]1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职业分类体系建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原劳动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首次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规范的划分和归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大典》已不能完全反映社会职业的发展变化,不能适应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为准确掌握了解我国现阶段职业分类基本情况,为修订《大典》做好技术准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国旅游行业职业分类研究》,全力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旅游行业职业分类目录纳入《大典》。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人社厅函【2010】86号),现将《职业(工种)岗位(职位)问卷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每个省(区、市)安排1个优秀旅游城市选择能代表旅游行业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特色的2至3家旅游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并于4月9前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上报至人事司人才开发处,同时,将调查问卷表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司人才开发处邮箱(电子文档请从www.cnta.com “教育培训”栏目下载),由我局统一汇总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联系人:汤利华 耿东明 联系电话:010-65201923/1925 传真电话:010-65201900 E-mail: pxc@cnta.gov.cn 通信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邮政编码:100740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职业(工种)岗位(职位)问卷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