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
根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质监机构(缺西藏)上报的《旅游质监机构处理投诉工作统计年度报表》汇总,现将2009年全国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9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机构接到投诉8623件,正式受理7583件、27939人次投诉,比上年减少485件、1193人次投诉,同比下降6.01%和4.09%。结案7457件,结案率为98.34%,同比提高0.59%。(见表一) 二、三大市场情况 按三大市场划分,入境游投诉36件,占投诉总数的0.47%,比上年减少33件,同比下降47.83%;国内游投诉6704件,占投诉总数的88.41%,比上年减少542件,同比下降7.48%;出境游投诉843件,占投诉总数的11.12%,比上年增加90件,同比增加11.95%。(见表二) 三、被投诉对象情况 按被投诉对象划分,投诉旅行社4240件,占投诉总数的55.91%,比上年减少382件,同比下降8.26%;投诉饭店683件,占投诉总数的9.01%,比上年减少196件,同比下降22.29%;投诉景点1653件,占投诉总数的21.80%,比上年增加214件,同比增加14.87%;投诉旅游交通150件,占投诉总数的1.98%,比上年减少71件,同比减少32.1%;投诉购物211件,占投诉总数的2.78%,比上年减少1件,同比下降0.47%;投诉餐饮78件,占投诉总数的1.03%,比上年减少3件,同比下降3.70%。(见表三) 四、主要问题 按被投诉问题划分,投诉旅游行程中降低服务标准1591件,占受理投诉总数的20.98%,比上年减少250件,同比下降13.58%;投诉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增减旅游项目634件,占受理投诉总数的8.36%,比上年减少229件,同比下降26.54%;投诉导游服务质量问题784件,占受理投诉总数的10.34%,比上年减少103件,同比下降11.61%;投诉因航班等交通工具导致行程延误或变更501件,占受理投诉总数的6.61%,比上年减少65件,同比下降11.48%。 (见表四) 五、理赔情况 全年理赔总额为693.3万元,比上年减少4.3万元,同比下降0.62%。其中:企业理赔679.8万元,质保金理赔13.5万元。三大市场的投诉理赔情况是:投诉入境游理赔1.7万元,占理赔总额的0.2%,比上年减少6.5万元;投诉国内游理赔513.7万元,占理赔总额的74.1%,比去年增加5.9万元;投诉出境游理赔177.9万元,占理赔总额的25.7%,比去年减少6.5万元。 (见表五) 六、特点 (一)投诉总数逐年下降 上报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9年,旅游投诉总数分别为10465、9971、8068和7583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国内游投诉是重点,出境游投诉有所增加 在旅游的三大市场中,投诉重点是国内旅游。2009年国内游投诉占投诉总数的88.41%,与三大市场的旅游人数成正比。2009年出境游的投诉同比有所增加,在843件出境游投诉中,大部分集中在口岸城市,分别为广东738人次,北京442人次和上海414人次。 (三)入境游投诉减少,理赔金额下降 数据显示,2009年入境游的投诉比2008年同比下降了47.83%,理赔金额也由2008年8.2万元下降到了1.7万元。 (四)对旅行社和饭店的投诉有所下降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对旅行社和饭店的投诉已经连续4年同比下降,但在被投诉对象中,对旅行社的投诉数量仍居被投诉对象的首位,占55.91%。 (五)对交通的投诉有所减少 2009年对旅游交通的投诉同比下降的幅度高达32.13%。 (六)保证金赔付增加 2009年共有天津、江苏、浙江和山东4个旅游质监机构划拨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实施理赔,赔付金额为13.5万元,比2008年增加了10.7万元,赔付对象均为国内旅游者。 (七)投诉非旅行社责任的比例增加 在各级旅游质监机构受理的投诉中,非旅行社责任的投诉比例高达53.71%,诸如个人出游、自驾车出游中发生的纠纷占有很大成分,各级旅游质监机构受理的旅游投诉中散客所占比例在增加。 2009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质监机构(缺西藏)受理投诉的数量由多到少的排序是:浙江1273件、广东623件、四川494件、江苏490件、河南482件、山东467件、福建348件、北京327件、湖南296件、辽宁289件、贵州252件、广西245件、上海218件、山西211件、海南201件、安徽194件、湖北178件、陕西173件、江西154件、重庆133件、内蒙古118件、甘肃80件、宁夏52件、天津49件、新疆45件、青海42件、吉林41件、云南41件、黑龙江36件以及河北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