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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关于开展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4/21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968次

旅办发[2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按照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全国各级旅游部门在4月的第四周集中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任务
  1、以坚决打击无证照非法从事旅游经营和服务的活动为重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是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从事旅游服务和接待的企业、团体、机关和个人;查处以出国留学和探亲、商务考察、文化交流、教育培训等名义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活动;制止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利用旅游渠道涉毒涉赌和非法滞留等犯罪行为。
  2、以解决游客最关心的旅游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坚决制止欺客宰客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欺客宰客的经营行为,加强景区景点、购物点的价格规范管理,制止低价招徕,购物回扣、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老年人加价等欺诈和强制消费、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重点规范各地一日游等产品的经营和市场秩序。
  3、发挥部门合作、联合执法的机制优势,加强对饭店、餐馆、购物店、旅行社的广告宣传、合同、店堂告示等的监管;加强对各类参与旅游活动的企业经营、卫生、安全、质量的监管力度;联合整治和清理景区景点和购物点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的现象;加强对旅游车船等运输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清除车船安全生产隐患;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增强企业优质服务意识。

  二、时间安排
  1、本次旅游市场检查周的时间为4月26日—30日;
  2、 5月12日前,各省(区、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本省(区、市)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总结及《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3、国家旅游局将通报各地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是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重点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2、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中,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质监执法机构的作用,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3、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商务、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建立针对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4、要注重宣传,营造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
  5、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认真汇总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各省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按时向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报送情况总结及《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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