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办发[2010]132号
各有关省(市)旅游局、试点旅游企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旅游人才开发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试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推动全国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基地建设,我局定于9月下旬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全国旅游人才开发试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著名人才专家解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人才政策,讲授旅游企业人才战略、职业分类、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等内容。 (二)开展《全国旅游人才开发示范试点工作评估要点》研讨和试点企业旅游人才开发经验交流,推动全国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基地建设。
二、参加人员 (一)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安徽、湖南、四川、云南、重庆等省(市)旅游局分管人才工作的副局长及人教处处长各1人。 (二)杭州、成都、大连市旅游局(委)分管人才工作的副局长各1人。 (三)第一批23家全国旅游人才开发试点企业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各1人。 (四)全国旅游人才开发专家服务团智力支持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人。 (五)中国旅游报、最佳东方网记者各1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9月26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皇冠假日酒店报到(地址:烟台市城东大街299号,27日—29日进行培训和研讨。
四、费用 学员的培训、食宿、考察等会务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市)旅游局将此文件转给本省(市)试点企业。 (二)请各省(市)旅游局、试点企业和相关单位在9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单交国家旅游局人事司人才开发处和烟台市旅游局。 (三)请各试点企业在9月20日前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稿,对旅游人才开发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进行总结,要求突出亮点和创新点,以便加强宣传报道。
二○一○年九月九日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方 颖 汤利华 耿东明 电 话:010—65201909、65201923 传 真:010—65201900 电子邮箱:pxc@cnta.gov.cn 山东省烟台市旅游局人教处联系人:于晓岩 电 话:0535-6270448 13906387162 传 真:0535-6279146
附件:第一批全国旅游人才开发示范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培训班接站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