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外旅游公司的赴台旅游团于2010年11月30日发生2名游客脱团滞留,其中1名脱团游客至今未归,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四川海外旅游公司通报批评。
我会重申,赴台旅游是一项意义和责任重大的旅游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赴台游组团社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执行赴台旅游的政策方针和规定,规范赴台旅游业务流程和制度管理,切实保证赴台旅游的安全、质量、秩序和游客权益,确保赴台旅游有序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