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办发[2011]2号
重庆市旅游局:
同意你局《关于恢复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赴台旅游业务的请示》(渝旅文〔2010〕142号)。自公告之日起恢复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赴台旅游业务。
请你局通知并要求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恢复赴台旅游业务后,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赴台旅游业务,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旅游业形象。
特此批复。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