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委今天公布本市旅游市场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方案。
据介绍,规范旅行社价格行为是此次行动的重点。市旅游委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对住宿标准、旅游等级、价格内涵等方面模糊表述的情况,进一步重申旅游经营招徕中必须执行“四个不准”,即:不准许在住宿标准方面出现“准几星”“相当于几星”等提法;不准许出现所谓“豪华旅游”的提法;不准许出现所谓旅游价格“全包”“半包”的提法;不准许出现所谓“送保险”的提法。
针对部分旅行社在经营业务中存在虚报低价、强制购物和随意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等现象,市旅委将进一步在全市旅行社行业中推进“阳光价格”行动,以“阳光价格,透明服务;一次收费,全程旅游”的基本要求规范旅游产品设计和销售行为,要求旅行社规范报价,对旅游合同中所有服务项目、推荐自选活动和购物的内容、时间作出明示,严堵“价格陷阱”;与物价部门联手制定《关于旅行社价格行为的实施办法》,指导旅游标价;在全市出境游组团社中推行国家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完成上海市07版旅游示范合同,以此规范旅行社盈利模式、经营方式和导游人员的执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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