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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2011旅游服务警示第4号:赴台游携带烟酒有限制
发布日期:2011/6/27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180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活动
 
旅游服务警示
 
第4号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1年6月21日
 

赴台游携带烟酒有限制
 
王领队带领旅游团赴台湾地区旅游,随身携带了过量的香烟和酒,怀有侥幸心理未向海关申报,结果被台湾相关部门查扣并罚款。近来,像王领队这样的大陆游客违规携带超量香烟赴台被查扣事件屡有发生,并呈现频发趋势。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第二,台湾规定,年满20岁的成年旅客可免税携带自用酒类1公升(不限瓶数),香烟200支或雪茄25支或烟丝一磅入境。携带免税商品符合规定的,可免向海关申报,从绿色通道过关;隐匿不申报或规避检查的,一经查获,将依照台湾地方当局的缉私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旅游者应尽量参加赴台游组团社召开的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台湾当地的基本情况、注意事项,尊重、遵守台湾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赴台游组团社要主动告知领队及游客台湾有关入境旅客携带免税烟酒的数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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