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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保险行业参与“旅游保险宣传周”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1/6/28 来源:cnta.net 点击次数:745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旅游保险宣传周”活动精神,充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让旅游者平安出游、快乐出游,同时不断提升旅行社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促进旅游业健康稳定地发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保险行业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响应号召,宣传旅游保险。抓住《旅行社责任管理保险办法》在2011年正式执行的契机,加强与当地旅游局及旅行社等机构的合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让公众认识、理解和支持旅行社责任保险,逐步形成投保旅游保险的社会公众舆论环境和群体意识。

    二、严格履行国家规定,提高旅游保障水平。根据《旅行社责任管理保险办法》,积极提供旅游保险保障服务,全方位响应旅行社投保需求,切实保障旅游者、旅行社导游及领队的权益,力争实现旅游责任保险的全方位覆盖,为每一家旅行社和每一个旅游者保驾护航,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三、费率公平,杜绝搭售。保险费率将紧密结合旅行社经营风险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根据市场化原则做到交易公平,同时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实际水平,尽量让利于民。旅游保险保障全面,能有效抵御风险,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0万元人民币。公司明令禁止销售“旅行社责任险”时强制旅游者或旅行社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四、关注旅游者需求,丰富旅游保险产品。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呈现不断增长态势。我们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旅行保险需求,借鉴国外成熟旅游保险市场经验,不断丰富旅游保险产品,为广大旅游者提供针对性强的旅游保险产品,满足不同类型的保险需求,有效抵御旅游风险。

    五、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理赔效率。快速响应索赔请求,对于情形复杂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保险金请求和相关材料后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或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我们将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做到及时赔付,不拖赔、不惜赔,切实为旅游者、旅行社等各方解决旅途中的后顾之忧。

    全体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旅游局及中国保监会的各项规定开展业务,恪守我们庄严的承诺,做好旅行社责任险的承保理赔工作,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旅游行业及从业人员的利益,推动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

    特此承诺,提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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