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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携带锂电池乘机谨防超标影响出行
发布日期:2011/8/1 来源:cnta.net 点击次数:523次
    记者30日从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获悉,近期乘客违规携带锂电池影响出行的案例较多。业内人士建议,乘客在出行前应按照民航相关法规“自检”,以防影响出行。

  据南航黑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段海涛介绍,随着电子科技的不断发展,锂电池在市民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近期国内外连续发生数起因旅客携带锂电池在机上起火的事故,后因处理得当未产生严重后果,但也对部分旅客出行造成了影响。

  根据民航相关法规规定,旅客、机组成员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电池芯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的,不超过160WH的锂电池,经旅客申请、航空公司同意后可装在设备上,随交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登机;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不允许登机。

  段海涛提示说,备用锂电池应独立做好保护以防发生短路,旅客可将电池置于原零售包装袋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池电极绝缘;备用锂电池仅能携带两枚且不能托运,旅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对锂电池进行包装处理以避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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