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文明委授予庐山风景名胜区等5个景区为全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授予龟峰风景名胜区等9个景区为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这是江西省首次表彰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目的是为了促进全省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发展,提高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各地各景区积极投入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在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先进单位。在各设区市推荐的15个风景旅游区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测评细则》,对15个风景旅游区进行了实地考评。经综合实地考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群众投票评选,省文明委决定对庐山风景名胜区等14个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进行表彰。这项活动将对各地各景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山清水秀、和谐平安的新江西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