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旅游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旅游行业窗口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窗口单位形象不仅代表了行业形象,也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亮”即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三比”即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三争创”即争创满意窗口、争创优质品牌、争创服务标兵。《意见》要求,旅游系统窗口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遵循全员参与、分类实施、党群共建、注重实效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典型示范,构建长效机制。旅游系统窗口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争创”为载体,以服务游客为重点,规范市场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努力把旅游窗口单位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旅游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