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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消费提示:冬季旅游需防合同看天“变脸”
发布日期:2011/11/23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799次
    冬季北方地区时常受到恶劣天气的影响,致使旅游路线需要部分改动,造成冬季旅游服务的“缩水”。昨日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冬季旅游时,在行程、用餐、住房以及车辆使用等方面要多加注意,以免发生“合同变脸”的情况。

  近日,家住合肥的李先生一家报团到山东旅游,原本定的行程是到济南、泰安、曲阜等地游玩,让他没想到的是,前几天大雾天气导致班机延误,好不容易抵达山东后,又碰上个别高速路限速或封闭,李先生的整个行程进行了3次更改,到泰安登泰山的时间从上午错到下午,到曲阜已经是晚上9点了,在济南市区游览的时间也大幅缩短。更让李先生生气的是,签合同时旅行社标明的是入住三星级宾馆,实际上住的却是商务酒店,有的还不安排早餐。

  据济南市消委会秘书长冯京凯介绍,从近年来受理的冬季旅游投诉情况来看,很多游客遭遇了旅游合同“变脸”,主要表现在合同约定内容与实际不相符,如以各种理由降低食宿标准,减少景点、压缩行程等。同时,在“地接”方面也是常常出现接送不及时的现象。

  为此,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旅游途中如果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当地消费者保护部门进行投诉,或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确实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内容更改的,也要让旅行社当面讲明,签订补充协议,对发生的费用和更改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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