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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旅游客运企业迎来“大考”
发布日期:2007/7/5 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次数:890次

   从济南市交通局获悉,从7月中旬开始,济南市将开展整顿规范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活动。对从事旅游客运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考评,如果评分达不到A级将被要求停运整改。

 据介绍,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决定自7月中旬至8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严格经营条件、规范经营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等为主要内容的整顿规范道路旅游客运企业活动。具体分为企业自查、组织查验和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个阶段。

 这次整顿规范活动以《济南市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安全诚信考评条件及记分办法》为审核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经营行为、文明服务等。考评采用千分制计分方法,实行严格记分,严把资质审核关。考评结论根据评分分为A、B、C三个等级,凡安全诚信考评为C级的单位,给予一年时间的整改期;凡安全诚信考评为B级的单位,给予六个月时间的整改期。整改期自考评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整改期间,要求企业暂停办理有关客运业务。

 道路旅游客运企业整改期满后,需报经负责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恢复其暂停的经营业务;验收不合格的,继续给予三个月时限的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责令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交通局运管办还将加强日常监管,联合市交通稽查支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客运违法经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生特大事故、严重违法事件等一票否决,自事故或事件发生之日起,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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