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要求山东各旅行社与客运公司签订合同时,要对司机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责成客运公司配备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高的司机;司机必须严格按旅行社安排的行程线路行车,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游览点,不得干扰正常的旅游行程;山东各旅游客运公司将加强对司机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对服务质量不高的客运公司,要停止业务合作。
此外,山东将以规范旅行社用车为重点,督促旅行社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搞好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山东省交通厅、旅游局、公安厅、安监局下发的《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督促旅行社强化安全用车审核制度。旅行社企业租使用车辆时,必须选择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旅游客运车辆,并与客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