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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浙江、上海三地联合审定并通过《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
发布日期:2007/7/13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次数:1059次

    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旅游、质监、交通等部门今天在上海联合审定并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这是三地联合制订的第一个区域性标准化规范。
 
  《规范》按照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相关道路交通需求三大项评价指标将长三角主要旅游景区分为A、B、C三类,并按照景区类别和路网密度确定指引标志、距离标志、方向标志的设置标准。根据长三角旅游资源的地方特色,《规范》还设置了寺庙类、江南古镇类、山水类、农家乐类、科普馆类等共性旅游景区图形符号。

  在长三角区域合作中,旅游业是较早开始标准化建设的产业,特别是随着自驾游的逐渐增多,打造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愈发重要。新出台的标准从2004年即开始调研,研究苏浙沪三地在旅游信息、交通、人才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升长三角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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