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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消协:航班延误民航企业应有相应服务和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5/12 来源:cnta.net 点击次数:694次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因航班延误引发乘客“极端维权”事件。北京市消协10日建议,民航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日常监管,畅通消费者申诉、投诉渠道,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监督民航企业制定符合国情的服务和赔偿标准。

  北京市消协称,近年来我国航空服务投诉快速增长。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对于航空服务,最令消费者不满意的为航班延误。虽然航班延误有多种原因,其中有不可抗力,但航空服务不到位是不争的事实。首先,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往往没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延误理由,消费者的知情权未得到尊重。其次,航班延误后,乘客缺少通畅的咨询、申诉和投诉渠道。再次,航班延误后,航空企业服务保障不到位,机场和航空企业的联动保障机制明显滞后,滞留旅客无人问津的情况屡见不鲜。

  北京市消协表示,消费者维权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不支持乘客采取过激的方式不理性维权。北京市消协建议,民航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建设和日常监管,公布统一的申诉、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消费者申诉、投诉渠道。此外,应根据有关国际法规,监督民航企业制定符合国情的服务和赔偿标准。监督企业制定严格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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