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委托下放至设区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后,各市旅游局即依法依规受理和审批所接收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旅游局不再实施受理审批。而自治区旅游局在今年4月30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仍由自治区旅游局负责办理。
目前,各设区市旅游局已经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安排了进驻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并落实了场地、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