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第三季度是“海天佛国”普陀山景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为规范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增强普陀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当地群众和来山香游客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6月7日,普陀山管委会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景区实际,制定出台了《避灾场所运行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避灾场所的服务宗旨、组织管理、运行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及避灾人员守则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3点运行流程:
一是预警:当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Ш级预警后,普陀山避灾安置场所管理部门应发出避灾安置场所启用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到岗,并做好启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避灾人员所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足额到位。
二是启用:根据灾情发展程度,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镇政府应及时将需转移安置的人员安置到避灾场所,管委会规划处、执法分局应将建筑工地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安置到避灾场所。避灾安置场所工作人员应及时对避灾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发放《避灾安置场所灾民生活救助登记卡》,发放必需的生活用品和食品,掌握避灾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规定,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维护避灾安置场所的卫生和秩序。
三是结束:上级有关部门宣布灾情警报解除并发布避灾结束指令后,及时组织避灾人员有序撤离,清理物品,打扫卫生,恢复原有功能,对损坏的公共设施和财产,应及时上报,由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修缮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避灾安置场所工作人员职责十分明确:
一是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准备好床铺、衣被、应急照明、食品、饮用水、常用药品等救灾物资,做好接纳避灾人员的准备。
二是做好避灾人员临时安置工作,对进入避灾场所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向避灾人员发放食品、饮用水、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三是经常与避灾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及时记录、报告救灾物资发放、使用、库存情况,提出救灾物资采购、调拨数量建议。
五是宣传防灾和群众自救、互救知识,张贴有关图表和转移路线图,发放避灾宣传手册。六是灾情过后,及时回收救灾物资,清点、清洗、消毒和整理可利用的救灾物资,报告物资使用、损耗情况。七是日常管理期间,查验救灾物资、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储存食品、饮用水、药品是否过期变质,及时予以更换添置。
避灾场所避灾人员的七条守则是: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规定;管好随身物品,不乱拿他物;搞好内部团结,不互相争吵;提倡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杂物;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