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成立的温泉旅游企业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负责协调旅游企业与“温泉星评委”之间的工作,根据“全国温泉星评委”的授权推荐贵州四星级和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实施或组织实施对1—3星级温泉旅游企业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同时,贵州省各市州也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市(州)温泉旅游企业评定委员会,报“全省温泉星评委”备案后,依据《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全省温泉星评委”的授权开展星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