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随意搭构有碍观瞻和影响旅游者游览的设施,证照摆放在醒目位置,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等。对违反规定、造成游客投诉的照相点由工商、物价部门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实行“一次罚款或停业整改、二次取缔资格”的处理制度。
在对各经营户进行强行约束的同时,武陵源区旅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还对相关部门在对照相经营管理上的职责进行了具体要求:景区办事处负责对各经营点的场所、范围、人数进行核定;工商局在核定经营服务项目时,不得批准照相点经营陪照项目;旅游局负责各涉旅照相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物价局负责景区照相点经营项目的价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