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办法和实施细则,今后,旅行社年度综合业绩排序前5名的依次奖励3万元、2.5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对主营业务年度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
旅行社年度自组外联国(境)外游客达到500人次以上的,奖励1.5万元;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奖励3万元;组织350人次以上的旅游专列的旅行社,每次每列奖励1万元;组织100人次以上的旅游包机的旅行社,境外每架次奖励1.5万元。新评定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点),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无重大投诉和安全事故的,将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客人满意度达到95%以上、无重大投诉和安全事故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被评定为国家绿色饭店的星级宾馆,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