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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召集部分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人座谈 贯彻执行旅游法要着眼全局
发布日期:2013/12/11 来源:cnta.net 点击次数:603次

  12月6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部分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研讨贯彻执行旅游法热点问题。

  来自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甘肃6个省和大连、青岛、厦门、桂林4个城市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人,介绍了旅游法实施两个月来贯彻执行情况。与会代表认为,旅游法实施两个月来,旅游市场情况总体良好,违法违规现象得到遏制,多数旅行社加快了转型升级的步伐。与会代表还研讨了贯彻执行旅游法中存在的不合理低价的认定、导游与旅行社的关系、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表示,两个月来,旅游法的法律效力已初步显现,各地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例,下一步,大家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要将全面贯彻学习旅游法与解决当前旅游市场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贯彻执行旅游法要着眼全局,以促进旅游行业素质的提升和健康发展。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重点在于监督,但更要服务和引导。

    据了解,为了及时掌握旅游法贯彻执行的最新情况,国家旅游局形成了定期召开贯彻执行旅游法座谈会的工作机制,每次邀请10个左右地区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要求参会人员3个“带来”:带情况、带问题、带案例。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已经在京召开第一次会议,向北京等7个省市通报了10月下旬进行的旅游市场检查情况和一批涉嫌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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