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程封闭的火车上,一名男性旅客旁若无人的把脱下鞋子的脚搁在对面的坐席上;在对角的一位中年妇女偶受风寒,连续打了几个响喷嚏,只不过整个过程并无用手遮掩,直接唾沫星子就开始“漫游”,周边旅客纷纷掩面……
这组画面并非臆想,而是笔者在坐火车的路上的亲身经历。当然,这些小细节并没什么值得讨伐,也上升不到道德的批判层面,仅仅是某些旅客并没有太在意周围人的感受而已。但作为“受害者”的我们总有种如鲠在喉之感,为何在出游的过程中,总有那么一丝一缕的瑕疵来搅乱旅游的美丽心情?
人的物质生活越丰富,也自然会“讲究”起来,这并非是一种矫情的定论,是文明在不断拾级而上。在旅游的领域中,这样的语境则更加明显。人们乐于用出行旅游来犒劳自己,更希望通过这个过程积累出以后的美好回忆。
但往往是一些不文明行为打乱了人们之前的美好计划,甚至让置身事外的围观者也感到颇为不爽,就说些不文明出游“出口转内销“的例子:“中华”烟盒让在帕劳潜水的影星黄渤很郁闷、普罗旺斯的几个位置就让中国游客拳脚相加、新加坡航班的刀叉被顺手牵羊尴尬了多少中国游客……
翻看这样的事例,我们发现都无一例外的都是小事。一个烟盒,两张座位,几套餐具,却屡屡让中国游客这四个字情何以堪。现在对不文明的出游行为关注已经从百姓上升到高层。国家旅游局就提出,“要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之中”,并要求导游和领队负责监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更有说服力的当然是《旅游法》中对“文明旅游”做了规定。《旅游法》第十三条指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本来应该是某种约定俗成的公民默契,却因为在旅游这个领域中屡屡失去位置,才使得法律不得不站出来进行接管,这种“杀鸡用牛刀”也的确很尴尬。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文明出游这事上,也有“大炮打蚊子”的无力感。譬如笔者在开篇中所说的那些现象,要靠《旅游法》去进行动作显然不行。然而那些不文明行为,又真实的让周围旅客不舒服。在这个时候,我们还真是要强调自觉自律的重要性。
“自觉”两字,更多的像是大人在对孩子的循循善诱。但在我们周围,还真有很多长不大的成年人。他们是善良的人,但却“不拘小节”,有的时候也缺少善意的提醒。在媒体连篇累牍的扒出那些不文明出游行为的图片之时,也很少有人给出榜样的风采。或许在很多人大脑中,他们就认为文明是社会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却忽然了凡事都是需要学习再学习,即便对象是成年人,即便课程是文明出游。
文明出游靠他律更靠自律。法律已经有了条条框框,但更多的死角就完全靠自己自觉。春暖才会花开,人和旅游的关系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