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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提醒中国公民勿在菲律宾非法滞留
发布日期:2013/12/20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272次

  近期,在菲律宾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旅行证件缺失、居留手续不全等原因被菲方抓扣的案件。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提醒,在菲中国公民应持有合法旅行证件和有效签证,了解并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切勿从事与所持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以免自身安全和权益受损。具体提醒如下:

  一、护照丢失、过期者应及时到中国驻菲律宾使领馆申请补发、换发护照。

  二、持旅游签证勿超期滞留。如不能在签证停留期内离境,应及时到移民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在菲滞留6个月以上者出境前须在移民局办妥《出境许可证》(EXIT CLEARANCE)。

  三、持旅游签证、特别退休居留签证(SRRV)、特别投资居留签证(SIRV)者不得务工。有意来菲务工的中国公民应选择与国内主管部门批准具备劳务合作资质的公司签约,来菲后尽快办妥菲劳工部核发的工作许可证和菲移民局颁发的工作签证。

  四、菲法律禁止外国人从事零售业。中国公民务必在菲依法经商,勿经营零售业。

  如在菲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中国驻菲律宾使领馆寻求协助(中国驻菲律宾使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8972695,中国驻宿务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5495614,中国驻拉瓦格领事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8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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