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及时地评价、监督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招募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20名。
一、招募条件
(一)选聘条件
1、热心公益和旅游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对旅游行业情况、法律法规等有所了解。
3、原则性强,办事客观公正,工作认真负责。
4、身体健康,有履行职责的意愿。
(二)聘期
社会监督员聘期原则为两年,期满后可续聘。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和旅游服务质量。
(二)厕所、旅游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告服务设施是否存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达不到安全卫生要求等问题。
(三)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进旅游公共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已发合理维权和社会公众理性反映诉求。
(五)监督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六)《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事项。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即日起截止到2015年4月2日,联系电话: 0531-66608770,联系人:李传秀。
电子邮箱: lyj66608770@163.com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