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收到一封旅客来信反映,她们在新疆旅游时,购买了高价火车票,该公安处就此迅速展开调查,仅用一天时间查处了一起一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来新疆游客购买火车票的之便非法加价获利850元人民币,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金500元,并收缴全部车票款2380元的从重处罚。
7月29日下午,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领导收到一封来此宁夏银川市第十中学张老师来信,她在信中反映7月22日,该学校17名教师组团到新疆喀纳斯、吐鲁番等地进行假期旅游。
他们一行17人由乌鲁木齐前往敦煌的旅游途中,委托新疆某国际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苏某为他们购买17张7月25日t218次乌鲁木齐到敦煌硬座火车票,苏某在给她们火车票时,每张收取了50元的手续费,计17张车票多收取了850元。
根据来信反应的具体情况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于7月30日下午,该公安人员将高价倒票人员苏某抓获,经进一步审查,苏健对自己利用工作期间为游客订购车票的便利条件,非法向旅游客高价倒卖火车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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