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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每日案例播报-恢月说法】单方解除合同和拒绝履行合同责任承担辨析
发布日期:2015/8/12 来源:b12301 点击次数:574次
     一、案例简介

  旅游者到旅行社门市交纳旅游团款,和门市签订了书面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后即刻被旅行社解除了旅游合同,服务生在书面合同上写下“作废”两个字。旅游者认为合同关系依旧存在,合同并非解除,而是旅行社故意不让其参加旅游团,是拒绝履行旅游合同。门市服务生则强调,由于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发现机位短缺,不能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服务,不得不解除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被旅游者投诉至旅游主管部门。

   二、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旅游法》第一百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案例分析

     1、书面旅游合同被门市服务生注明“作废”两个字,是否表明旅游合同已经失效。签订旅游合同,是旅游合同关系成立的重要标志,表示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经过协商,就旅游权利义务达成了协议。门市服务生在旅游合同上注明“作废”两个字,可以说是旅行社希望解除旅游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要达成旅游合同的解除或者“作废”协议,应当由旅游者在“作废”两个字旁边签订认可,明确该旅游合同的“作废”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一致的结果。

      如果没有得到旅游者的认可,表明该旅游合同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如果旅行社坚持认为该旅游合同已经被“作废”,应当由旅行社来承担合同“作废”或者无效的举证责任。旅行社举证不了合同已经被“作废”,就可以推定该旅游合同依然有效,旅行社必须按照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如果旅行社还是认为合同已经“作废”或者解除,不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旅行社的行为属于单方解除旅游合同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拒绝履行合同行为分析。上述案例中,旅游者主张旅行社不提供服务的原因,并不是履行辅助人的客观不能,而是旅行社的主观不愿,是旅行社认为旅游者是一个麻烦制造者,因而拒绝为其提供服务,而不是像旅行社所说的那样,由于机位短缺的客观原因引起无法提供服务。

通常情况下,拒绝履行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一般发生在旅游行程中,尤其是以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为了团款支付发生纠纷时,地接社的“扣团”和“甩团”最为典型。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是否会发生拒绝履行的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判断。如果旅游合同签订前,旅行社非常明确地告诉旅游者拒绝与之签订旅游合同,并不属于拒绝履行的行为;如果旅游合同签订后,旅行社非常明确地告诉旅游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必须解除旅游合同,旅行社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拒绝履行,举证责任在旅游者。

      3、单方解除合同行为分析。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单方解除旅游合同,取消了旅游行程,理由是履行辅助人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只要旅行社主观上有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意愿,但由于客观上无法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哪怕旅游合同已经签订,这与拒绝履行合同有明显的不同。在此情况下,旅行社的行为应当被认定违约行为。

      4、不同责任的承担。上述案例中,由于旅行社和旅游者对解除旅游合同的原因有不同的解读,究竟是拒绝了新合同还是单方解除合同,需要作仔细的研究和辨析。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一旦确定纠纷性质,旅行社所要承担的责任也大不相同。

    (1)拒绝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如果旅行社被认定为拒绝履行合同,一方面必须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诸如赔偿违约金或者赔偿旅游者的经济损失。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还必须支付高额赔偿金。另一方面,旅游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对旅行社实施行政处罚。

    (2)单方解除合同的责任承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单方解除旅游合同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就要承担旅行社的直接经济损失。旅行社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旅游主管部门没有必要要求旅行社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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