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doc
各市旅游局(委):
现将《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督促旅行社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坚持改革创新和诚信经营,坚持靠品质和服务赢得市场,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行为,共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导游领队的教育引导,积极提升服务质量,严格履行旅游合同,抵制接待“不合理低价”团队,主动举报旅行社的“不合理低价”行为,自觉维护导游领队的合法劳动权益。
三、严格执行意见要求,加大对旅游市场上“不合理低价”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把治理“不合理低价”作为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附件: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山东省旅游局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