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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旅游区将“三天无条件退货” 假货3倍处罚
发布日期:2015/10/17 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次数:548次
2015-10-17 07:18:00 来源:四川日报 [ ] [打印]

  10月14日,记者从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召开的海螺沟“高价天麻”事件投诉处理结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保障游客利益,即日起在包括燕子沟、海螺沟、磨西古镇、中国红石公园为主的贡嘎旅游区,将建立三天无条件退货等三项制度,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和违规赔付两项基金。

  记者获悉,三项制度包括建立承诺三天无条件退货制度、黑名单制度和落实假货3倍处罚制度。商户与工商部门签订“三天无条件退货”承诺书,工商部门颁发“三天无条件退货签约商户”公示牌,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在3天内可提出退换货要求,签约商户如果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消费,情节恶劣的由工商部门收回公示牌,并在景区显著位置公示违约经营者信息,记入信用管理系统。景区经营户一旦违规经营,将被纳入黑名单,特别是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严格按照《新消法》,对于售假经营户处以违法收入的3倍顶格处罚。

  设立两项基金是举报奖励基金和违规赔付基金。对于游客举报违规商家,一经查实,给予物品出售价值20%的现金奖励;如不涉及金额,则按200元/件进行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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