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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路”应成为公益性公路型景区
发布日期:2016/5/17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次数:678次

2013年以来,随着河北省张北县“草原天路”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向往,大批量游客纷纷进入,这既给环境维护和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使旅游基础设施需求暴增与供应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数据显示,“草原天路”2015年全年接待游客33万人次,最多一天达6000辆次,车流密度大、游客人数多。附近生活的居民说,一到旅游季节这里经常交通拥堵,垃圾遍地,草场植被破坏严重,虽然游客多了我们也能挣点钱,但是眼睁睁看到被破坏真觉得可惜。

然而,张北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既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免费提供与游客的需求相适应的旅游公共设施和旅游基础服务。在“草原天路”客观上已经成为旅游吸引物和旅游目的地的情况下,向游客收取一定的费用(门票),主要用于增建路牌、停车场、观景台、垃圾箱、旅游厕所等基础服务设施,增大“草原天路”沿线垃圾清理、市场治理、交通疏导、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很显然,既可维护天路沿线的环境,又能给游客带来更好的出行和观景体验。从这个现实角度出发,“草原天路”收费堪称合情合理,甚至当地政府从中获取一定收益(利润),特别是通过市场化公司运作,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总比面对“草原天路”环境日益恶化和游客需求难以满足政府却不作为要好得多。

针对媒体及社会舆论质疑“草原天路”实施景区管理,收取每人50元门票,涉嫌越权定价的方式来收“买路钱”,该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回应说,由他们开听证会并且制定草原天路门票价格,有根据,没越权。

当然,张北县物价局是否真的没有越权,县物价局长自己说了不算,需要上级权威部门作出正式认定或回应。然而,按照目前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现状和审批程序,根据“草原天路”的相关情况,不难想象,即使要求张北县报张家口市政府或河北省物价局批准,与现状的区别也只是多一些审批时间而已。“草原天路”获得景区门票收费批准,必然是一个几乎不会有悬念的大概率事件。

网友喜欢把“草原天路”这么一条县级公路,称为“中国最美公路”、“中国66号公路”,其实,无论是从等级、长度还是景观、交通功能、国情,两者之间都完全没有可比性。很少有人注意到,公路“变身”景区收费,“草原天路”绝非首例,在全国各地的旅游景区大开发中,一些县级公路被圈进景区因此中断交通功能的情形屡见不鲜。“草原天路”不过是第一条直接把公路命名为景区的公路而已,从而引发了“公路=景区”这样让公众感到不可思议的联想。

笔者认为,很显然,作为市级风景名胜区和3A级旅游景区,“草原天路”门票收费的决策程序并无明显的重要瑕疵。比质疑其审批程序更重要、更迫切的是,如何解决“草原天路”这样的公路型景区门票定价及利益相关方的公开公平问题,并由此给国内相似景区提供一个全新的管理样板。因此,社会舆论和河北省有关方面有必要敦促张北县政府确立四条规则:

其一,由于公路的公益性,必须明确公路型景区属于公益型景区,与在景区开发中圈进了部分公路但有替代公路的情况有本质不同,由此确立“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的门票形成机制。因为公路变身景区收取门票的合理性在于——当地政府无力为外来游客提供公共服务,不得不向前来消费的游客收费支付成本,所谓“取之于游客,服务于游客”,最基本的原则必须主要是基于成本定价,同时防止其成为地方政府或企业牟取暴利的工具。而且,游客主要是中意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完全没有必要投入巨资进行过度开发,过度开发的投入就不是“合理成本”。

其二,仿效上市公司,按年度公布经过第三方审核的财务报表,使其经济运行置于全民监督之下,为票价的动态管理提供真实的财务基础。

其三,按照《旅游法》,选择游客代表参与价格听证会,根据公开、可信的财务报表,决定下一年度价格调整,暴利了就降价,亏损了就提价,确保门票收费主要专款用于该景区的开发、管理和维护,而不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

其四,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障非旅游观光的车辆免费正常通行。在不能提供替代公路的情况下,比如,可规定大货车和客运大巴直接免费通行;对走完全程的小客车及旅游大巴,可采取起点买门票、终点退门票的方式,甄别旅游观光与正常通行,同时可以通过规定这些小客车或旅游大巴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走完全程的方式来避免“鱼目混珠”。如果不是以正常通行为目的,而是停留观光的话,在高原上其绕行的油费、时间等成本将高于其门票支出,得不偿失。

从贫困地区的现实情况考虑,张北县短期内采取这种方式,可以理解,但必须平衡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困难之间的矛盾,不能把门槛设得过高,否则有可能导致“杀鸡取卵”的后果。

从长远来看,笔者并不主张这种把公路截断实施景区管理的方式。哪怕仅仅是县级公路,只要是地方政府有财力都应该尽可能免费对游客提供相关基础服务,在全域旅游发展的背景下更应如此。何况类似“草原天路”这样的景观在河北省北部与内蒙古高原南部交接处并不鲜见,可替代性很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的塞罕坝就一直是摄影师的天堂,“草原天路”不过是近年突然声名鹊起的“网红”而已。张北县应该借“草原天路”的红火之势,做好服务,吸引关注,巩固和提升张北作为新兴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发展全域旅游,才是正道。

如果不能做到公开、公正,就很可能开一个恶例,成为对公共利益和游客利益的肆意“掠夺”,最终也不利于类似“草原天路”这样的公路型景区社会效益最大化,更不利于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愿“草原天路”能够践行上述“四条规则”,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益性公路型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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