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强化,旅游服务品质监管一体化的需求摆在了长三角地区旅游质监部门的面前,为了响应今年5月底长三角地区旅游高层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长三角地区旅游合作的若干意见》,8月16日至17日,上海、浙江和江苏两省一市旅游质监所所长聚会上海,研讨如何具体实施质监合作工作,对三地旅游市场开展动态监管,打造一个长三角旅游市场共享平台,共同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进而提升长三角旅游品牌效应。 一、建立三地质监合作工作机制。
以三地省市质监所负责人为总牵头人,建立长三角地区旅游质监合作联席会议机构,由三地质监所负责人轮流主持,协调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本辖区内各级质监所的合作理念,树立长三角一盘棋思想,确保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二、搭建三地共同的旅游投诉平台。
只要质监所接到旅游投诉,不论游客是本省市的,还是其他两地的游客,质监所都有义务向对方质监所通报,并做好协调和调查取证工作,打破旅游投诉必须向组团社所在地监所投诉的局限,及时化解矛盾,在旅游投诉受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真正实现旅游投诉无障碍。
三、共同监管旅游市场秩序和品质。
针对三地旅游市场共同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三地质监所将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异地联合检查和执法,对辖区内旅行社在长三角其他地区的带团服务进行现场跟踪,维护长三角整体旅游秩序。
四、完善实时通报和交流制度。
建立三地定期召开三地质监所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和交流三地合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三地合作的机制和方法,确保旅游质监合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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