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省旅游局获悉,自9月1日起,禁止所有旅行社向导游收取游客“人头费”。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些年来,少数旅行社以低价甚至零负团费招徕游客,同时非法向带团导游收取游客“人头费”,迫使导游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收入,从而降低了旅游团队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湖南旅游目的地形象。
自9月1日起,全省禁止所有旅行社向导游收取游客“人头费”。要求旅行社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省旅游局和市州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采取随团暗访、跟踪调查和有奖举报等形式,掌握旅行社向导游收取游客“人头费”的证据。凡在通知下发之后仍有旅行社向导游收取游客“人头费”行为的,将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严查处直至停业整顿,并在客源地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