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渝鄂两省市关于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经济合作“1+3协议”的规定,推进长江三峡旅游健康发展,按照渝鄂两省市旅游合作轮值主席会议的安排,在湖北省旅游局陈清银副局长和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大队梁远超大队长的率领下,于9月3日至9月9日开展了第三次渝鄂旅游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联合执法的基本情况
联合执法检查组由湖北省、重庆市、万州区、宜昌市、十堰市、巫山县、秭归县旅游局及质监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对长江三峡旅游沿线的部分重点景区和游船、旅游码头、旅游饭店、旅游团队及导游服务质量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景区(点)11个、游船6艘、旅游客运码头11个、客运车站2个、旅游购物点15个、旅行社4家、门市部2家、三星酒店4家、四星酒店4家、旅游团队36个、导游57人次。
二、三峡旅游市场秩序总体状况
经过渝鄂两地旅游执法部门连续三年的联合执法,三峡旅游市场秩序总体向好的方面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旅游市场秩序总体发展良好,跨区域旅游投诉呈下降趋势,特别是以前的一些老大难问题通过联合执法已取得明显好转,部分旅游码头脏乱差的问题,导游违规带团问题、代理宜昌长途车票问题等都已明显改观。
2、高星级酒店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训练有素,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大提升,服务细节有所创新。
3、部分精品景区,如武隆芙蓉洞、巫山小三峡、秭归九畹溪、宜昌三峡人家等景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良好,来自上述精品景区的有效投诉逐年减少;万州旅游码头焕然一新,秩序良好。
4、导游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抽检的57名带团导游均无不良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景区安全警示设置不完善,景区卫生管理不到位,积存垃圾未及时清理;景区导游(讲解员)挂牌上岗制度没有完全落实。
2、部分酒店公共区域有卫生死角,前厅部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3、部分国内游船硬件设施太差,功能设施、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游客的需要,加收观景平台费用的问题仍未解决。国内游船软、硬件差的问题,仍是影响三峡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
4、部分旅行社档案管理和合同使用不规范。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宜昌就检查情况做了及时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已当即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有的将于近期内结合整治“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及时督促整改,并适时追踪整改结果。渝鄂第三次长江三峡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组圆满的完成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同时还得到了沿途两省市参检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今后,渝鄂两省市旅游执法部门将继续努力贯彻落实两省市旅游经济“1+3协议”规定和每年一度的轮值主席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三峡旅游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和市场秩序的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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