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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质监所`提醒:"十一"慎选旅行社 不要盲目冲动维权
发布日期:2007/9/14 来源:今晚报 点击次数:1003次

    “十一”黄金周将现旅游高峰,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黄金周期间出游要尽量避开热门景点,谨慎选择旅游线路及组团旅行社,对旅游期间一旦遇到的旅游质量纠纷要冷静和理性对待,不要“盲目维权”、“冲动维权”。

    据介绍,许多热点景区,如河南的云台山、河北的野三坡和北京的十渡等地,都曾经出现过因人满为患而不得不采取分批接待的办法来缓解客流压力的情况,甚至临时关闭或限制部分区域的参观游览活动。因此,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游客应避开过热、人流过于集中的线路出游。质监所还建议游客要选择接待能力强、信誉好的旅行社参团旅游,办理手续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及旅游行程,避免由于合同事项约定不明确而产生麻烦。信誉不好、接待能力弱的组团社与地接社、景区等接待单位之间有时还会发生纠纷,使游客的利益遭受侵害,如降低服务标准、耽误游程或“扣团”、“甩团”等。

    质监所提示游客应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游客一定要考虑到高峰时段、热点景区和自然灾害等导致接待服务质量不保的客观因素。如果在旅途中发现旅行社有服务质量问题,要理性对待,不要采取极端做法,如私自离团、中断行程、强行滞留和现场索赔,而造成团队滞留及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等问题。这些做法其实是人为地扩大了纠纷,最终,旅游者不但无法实现其旅游目的,且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正确的做法是,游客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也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特别是对于非旅行社直接因素和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旅行社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旅行社违约,游客应给予适当的理解,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完成旅游活动。如果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与旅行社交涉或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黄金周期间市旅游质监所设立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28359093,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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