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稳定,福建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十一”黄金周期间,福建省境内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包括景区内游览车、游船、竹筏等)。
此外,严禁对景区内照相取景、公共厕所等配套服务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规定,各级游览参观点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十一”黄金周前,应做好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严禁借“十一”黄金周擅自提价,严禁对景区内照相取景、公共厕所等配套服务项目收取任何费用。“十一”黄金周期间,游览参观点所在地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要安排人员值班,对消费者(游客)举报的违价行为要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