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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违规遇险,该不该自付救援费?
发布日期:2017/6/4 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次数:622次
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将正式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
徒步探险日趋流行,驴友遇险的几率也随之升高。驴友在禁止通行或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自行开展探险活动,理应承担相应的救援费。一则是因为驴友无视景点要求,擅自闯入危险地带进行探险。在这一层面上,驴友行为存在过错。二则源于救援费用高昂,且浪费公共资源。救援情况相对复杂,时间不固定,需要动用的人力和机械往往很多。这种情况下,让驴友承担一部分费用,不仅能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还能让驴友们了解救援工作的艰难,自觉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淼淼
冒险精神是人类得以发展的重要禀赋之一,如果所有人都追求安逸生活,不敢去探险、冒险,那么我们至今还没有走出非洲,也不会有大航海时代,更不能奢望未来的星际移民时代了。从社会发展趋势看,户外探险活动会越来越多,遇险救援工作也会愈发频繁。可以探索由政府机构提供基本服务保障,志愿者提供专业支持,由保险公司出售保险并支付救援费用,以及建立野外救援基金等综合性措施,共同承担起野外救援工作和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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