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一”黄金周出游警示
2006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面对报纸上铺天盖地的旅游广告,市民外出旅游如何选择旅行社、旅游线路、旅游价格?出游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警示:
一、 一定要找有资质、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建议首选最佳诚信旅行社或诚信旅行社。近几年,随着旅游诚信活动的深入开展,旅行社的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在广告宣传、事中控制、事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都凸现了诚实守信原则,有效地控制了旅游投诉地发生。如果出现旅游目的地因接待能力问题导致住房、用餐等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情况,组团旅行社会及时与地接旅行社进行沟通,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减少旅游者的损失。
二、市民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严谨,用细致的文字将旅游过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详细注明。旅游中应严格按照旅行社与旅游者商定的行程进行,如果地接旅行社更改行程应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条款中的违约条款,如果旅游者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出游,同样要负违约责任。
三、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旅行社总是以压低价格的手段招徕客源,其必然结果就是导致行程中增加旅游项目,强制购物、强迫消费。因此,旅游者在消费时一定要理性,不要认为价格最低的就是最好的选择,做到明白消费降低侵权发生。旅行社有义务将旅游者的额外费用明示。遇到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况,旅游者可以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市旅游质监所将依法处理,维护游客权益。
四、游客要理性消费。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面对地接旅行社导游对某个旅游项目或购物店的游说,要有把握自己“随大流”的能力,如果同意去增加的旅游景点游览,可以与导游签订补充协议。购物应谨慎,不能别人买自己也想买、别人说好自己就认为好,以免事后后悔。万一购买的商品质价不符,返程后要退货,既麻烦还可能有损失。比如有的旅游者刷卡交费,银行收取的异地手续费自然是少不了的。
五、如果地接旅行社的接待水平与合同约定相去甚远,千万不能以拒绝入住、拒绝旅游、拒绝登机而扩大损失。旅游者可以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不能在当地解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旅游者可以在返程后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质监所投诉解决,如果旅游者投诉事实属实,组团旅行社应该先行赔偿。因此,明智的做法是回到出发地向组团社所属的旅游质监所进行投诉,如果调解不成,质监所经过调查核实,可以动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给予理赔。青岛市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0532-85912000。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