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 1987年的桂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今年 20岁了,这是全国的第一个旅监所。今天,第六届全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暨旅游质监高峰论坛在桂林市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将对桂林旅监所在旅游市场监管与品质保障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进行座谈。
1987年,正是桂林旅游迅猛发展的时候,一些旅游企业相互削价竞争和压价经营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暴露了出来。当时游览漓江的国内游客游江票每张 12.9元,在削价竞争的挤压下,船家每接待一位国内游客最低曾经只能拿到 3.5元。私自组团,无证经营旅游业务,“野马”拉客,欺客宰客等现象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有关部门接到的投诉一直不断。
桂林市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为桂林旅游要想长足发展,唯有治理整顿、规范运行。 1987年 11月 7日,桂林市编委下文,正式挂牌成立“桂林市旅游监查所”,简称旅监所。这就是今天的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前身,也是我国的第一个旅游监查所。
20年来,旅监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而桂林的旅游执法队伍,也从以前单纯的旅监所执法人员发展到了目前由旅游、公安、工商、物价、交通、文化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 20年来,这个全国第一个旅监所还创造了很多个“第一”:第一个上央视焦点访谈的中国旅监所;第一个实行 24小时接受旅游投诉服务制度的旅监所;第一个打造“网上旅游质监所”的旅监所……这些“第一”数起来足有上十个。
20年来,他们秉公执法,不利用手中权力参与任何旅游经营活动,无一人因假公济私、贪赃枉法被处理,累计处理旅游违法违规案件 1万多起且无一件差错,使桂林市旅游逐步走上了规范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