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重庆市旅发委四举措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8/2/7 来源:华龙网 点击次数:726次
    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重庆市旅发委四举措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严查“黑导”。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检查带团导游;在机场检查出境团队带团领队。重点检查带团导游(领队)的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接受旅行社委派的相关材料;导游是否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提供领队服务的人员是否具备领队条件;团队行程是否与行程单相符;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有明确补充协议等;必要时,可向游客就团队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询问,向游客发放旅游投诉指南类材料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导”,坚决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并协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加大“行转刑”力度,予以严厉惩治。
 
    二是严肃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在查处违法导游 (领队)的同时,要坚决依法追究委派旅行社的责任。重点检查涉事旅行社是否与导游(领队)订立了劳动合同;是否为导游(领队)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要求导游(领队)垫付团款或者向其收取费用;是否向临时聘用的导游(领队)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是否安排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是否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游客书面同意等。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要依法予以严惩。
 
    三是严惩“黑店”。对于查获的强追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购物场所,不仅要求其赔偿或退货,要通过正式程序移交工商部门,依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按照“商业贿赂”予以查处。
 
    四是严查“黑社”“黑车”。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重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对无相应运营资质的车辆通过正式程序移交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确保游客交通安全。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