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
登陆
首页
|
天气
|
博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帮助中心
诚信排行
质监论坛
行者论坛
旅游商城
实用工具
免费注册
会员登录
会员助手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时段
2日内
7日内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资讯类别
行业新闻
质监公告
展会信息
网站公告
行业新闻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境游携带物品要注意检疫规定
发布日期:2018/2/12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数:670次
春节长假即将到来,不少人选择出境旅游。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民众,给海外亲友带手信、在境外“买买买”的时候要注意相关规定,切莫随意“携物而去”,更不能“携疫而归”;通关时一定要按要求如实申报,切莫嫌麻烦、侥幸取巧。
深圳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国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的安全,对入境旅客携带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食品有严格的管理。
目前,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国要求不得携带任何种类的鲜果、蔬菜、草木、种子或植物产品以及各种肉类、未加工动物毛皮、活体动物及蛋类入境。因此,给海外亲戚朋友带特产时一定要注意。
在品味完境外的风光之后,很多旅客也会带一些特产礼品归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海参、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肉类及其制品、新鲜水果、种子、苗木等都禁止携带进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入境勿带违禁物品,在境外购买产品时要注意是否符合出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名录及经检疫不合格的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并可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
关闭
】
关于联盟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
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
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