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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天水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9/25 来源:天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点击次数:1584次
各县区旅游局,麦积山风景管理局、麦积山石窟研究所、小陇山林业局产业处: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旅游工作,确保实现“安全、健康、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认真部署有关工作,扎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
“十一”期间,是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外出旅游的黄金季节,人员密集,客流量大。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对于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国庆佳节氛围,满足人民群众旺盛的旅游需求,推动我市旅游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旅游行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安排好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工作,全面启动黄金周工作方案。4月29日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全面、协调、顺利地进行。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安全问题是压倒一切的问题”。全市旅游行业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树立防患未然,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具体工作入手,切实抓好安全防范与管理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节前要按照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细致的组织开展一次旅游安全的自查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加大检查力度。检查工作要务求实效,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由于310国道重新修复开通,加之节日期间天气良好,气温适宜,预计我市游客量将有一个大的增长,因此,安全工作慎之又慎。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会同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工商、文化、建设等部门加强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经营秩序的检查、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汽车等游客运载工具的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餐饮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加大对各旅游区点、大型游艺机、射击、划船、等特殊旅游项目检查力度,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做到全面彻底。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不留隐患。市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节前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旅行社必须严格有关规程,特别是在租用车辆时,要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服务人员,并依法签订有关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采取措施,禁止司机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旅游区点要制定并及时启动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并及时清除交通障碍,必要时可派专人疏导交通并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游客交通安全。要加强游客集中场所、薄弱环节及部位、重要地段的治安保卫工作,快速有效地制止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旅游区(点)和宾馆饭店要对区域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和整治,消除垃圾死角。同时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规范操作,预防疾病,确保人民群众游的开心,住的安心,吃的放心。
     三、全面整顿和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管理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虚假广告宣传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制造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节前各级旅游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工作环节、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区点进行认真的检查。严厉查处导游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从业行为。坚持“先付款、后接待”的原则,诚信经营。进一步遏制“零负团费”等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影响天水旅游形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组团社与接待社之间因合同纠纷而扣留旅游者等不法行为。
全行业特别是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投诉工作,积极为游客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旅游诚信在陇原”、“旅游宾馆饭店服务质量整顿”活动,切实抓好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的规范经营服务质量,大力推行“个性化、亲情化、细微化”服务,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服务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充分展示天水良好的旅游形象。
     四、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宣传报道和值班工作
     各县区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统计工作,要将农家乐旅游纳入旅游统计范围,确定专人负责。会同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每日15时前向市旅游局报送黄金周旅游综合动态日报表及各类旅游信息,并确保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专事报告。
      旅游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协调、联系新闻单位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活动、旅游新产品、新线路、旅游服务信息、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新闻报道,引导广大游客合理调配出游时间,宽泛选择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产品,倡导形式多样的黄金周休闲方式,更好的发挥旅游产业的综合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全行业要严格黄金周值班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旅游情况,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投诉电话和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投诉电话号码要在媒体或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全行业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各县区旅游部门及旅游接待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值班电话、联系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于9月29日前报市旅游局办公室。市旅游局值班电话:8272659(传真)  旅游投诉电话:8272259
     特此通知。
              
                                                                  二ΟΟ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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