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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2日起我国空中“高速路”7条增至13条
发布日期:2007/11/9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次数:678次

    地面上的高速公路越多,汽车行驶起来就会越顺畅,空中也一样。本月22日起我国将大范围拓宽空中“通道”。昨天下午,民航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以及《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从2007年11月22日零时起,我国8400米至12500米高度范围内的飞行高度层将由7层增加至13层。这是我国首次大范围拓宽空中通道,正式实施后,我国空中交通容量扩容将接近1倍。

  新规规定,在我国现行8400米以下飞行高度层实行300米垂直间隔、8400米以上飞行高度层实行600米垂直间隔的基础上,缩小8400米至12500米高度范围内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即8400米至8900米实行500米垂直间隔,8900米至12500米实行300米垂直间隔,12500米以上仍维持600米垂直间隔不变。这意味着,在飞机8400米至12500米的巡航高度范围内,空中“高速路”将由原来的7条增至13条,扩容接近一倍。

  民航总局表示,新的飞行高度层实施后,到奥运前北京首都机场的日航班总量将由1000架次增加至1500架次,增幅高达50%。随着供给的大幅增加,来往于繁忙机场的票价也有望被拉低。此外,空中“高速路”增加也有利于航空公司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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