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重庆市旅游局获悉,针对旅游市场愈演愈烈的“零负团费”问题,重庆市旅游局将根据旅游淡旺季的价格不同,适时制定和公布热点旅游线路的最低保护价格,同时加大对违规旅行社的查处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违规旅行社进行曝光。
所谓“零负团费”,是指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然后通过导游向游客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赚取“回扣”和“人头费”,填补亏空,实现赚钱。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重庆市旅游局接到的旅游投诉中,有80%以上是关于“零负团费”的投诉。
重庆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为了从源头上遏止旅游“零负团费”,重庆旅游执法部门要求旅行社和游客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自费项目费用和场所,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后,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方可转由其他旅行社接待;旅行社必须按合同约定以及《旅行社服务条款》《导游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内容向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另外,重庆市旅游局还将通过制定导游薪酬等措施,减少导游通过收取“人头费”等手段从游客身上谋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