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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深化“放管服”改革
发布日期:2019/1/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数:544次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推行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一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文化和旅游系统演出经纪机构(含港澳台)设立审批、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二是建立文化旅游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证明的“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提升文化旅游企业经营活力,为文化旅游企业降低准入门槛。以出境游客团队出境审批为抓手,在严格履行原国家旅游局出境游客团队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渠道,优化审批流程,细化审批环节,开展网上预约审批服务,全面开通电话、微信等预约审批方式,坚持开展延时审批服务、急事急办“团队游客审批绿色通道”、节日期间手机网上审批等人性化服务,最大限度为出境游客团队提供便利。三是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模式,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宁夏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与“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技术对接,推进文化旅游企业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做到行政许可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文化旅游行政审批事项“不见面”办理达到90%,降低了文化旅游企业准入门槛,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与自治区编办联合印发《自治区文化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将“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承办艺术考级活动”和“艺术考级机构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备案”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属地管理。取消“临时导游证办理”“领队证办理”“导游人员违规操作的记分”3项行政审批事项。将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分社和营业网点)服务事项和“对全区旅游服务市场和旅游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受理旅游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下放到市级旅游主管部门管理。二是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和“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专业审批系统,将“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演出经纪机构(含港澳台)设立审批”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由申请受理、审查、部门审核、决定和送达5个环节,缩减为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4个环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的证明材料予以取消。旅行社申请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在属地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后,在自治区旅游主管部门网上申办,1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只需在属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属地旅游主管部门网上登记备案即可开展业务。截至目前,新设立旅行社18家,比上年同期增长38.5%。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开展以企业和群众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办理的“事”为单元,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实行“一号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办理、多证联发”的审批服务方式。“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文物商店设立”和“演出经纪机构设立”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区率先实行套餐式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中,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提出保留和取消建议并报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经核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保留的证明事项47项,取消证明事项7项。对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通过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一是制定《全区推广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频次达到平均每月2次。推动文化市场“一户一档”管理模式,促进精准监管。建立经营文化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录入3087户、执法人员110名。二是依托宁夏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健全宁夏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公示系统,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和法律资源综合信息支持系统,指导各地分类实施随机抽查,因地制宜确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效。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宁夏旅游监管模块,充分利用国家平台旅行社、导游等监管服务信息与数据资源,构建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打破监管信息孤岛,实现对全区旅行社行业和导游数据信息的动态监管,努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截至目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统一监管系统共屏蔽非法网页游戏680次、非法网站51277次,过滤网络黑名单音乐157次。三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显著提升。2018年,全区文化市场共受理投诉举报350件,正式受理150件,出动执法人员8293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9755家次,受理群众举报41件,立案调查72件,结案136件,警告85家次,责令改正32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3家次,罚款金额26.01万元;旅游市场共收到游客投诉143件,正式受理113件,诉转案16件,行政处罚案件18件,罚款25.8万元,移交公安、交通部门处理案件7起,有力地规范了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案、宁夏光大国际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案、中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入选2017-2018年度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是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文化旅游产品,禁止进入市场,已进入市场的予以重点查处,对列入黑名单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二是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分级管理评定办法(试行)》,提升文化市场精细化动态管理水平,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转型升级,星级评定工作,对诚信企业进行奖励,对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失信提示或警示约谈。三是开发宁夏信用信息共享数据报送系统,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信息资源与信用宁夏平台对接,及时将文化旅游产品、文化旅游经营主体“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联合惩戒,使违规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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