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近日海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景区(点)不得自行调整门票价格
发布日期:2007/11/30 来源:新华社 点击次数:892次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近日下发的通知,该省景区(点)门票价格和特种旅游项目价格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自行调整或哄抬价格。

  当前可考虑个别调整的范围限于:一是定价后,景区(点)经营企业新增投资(占总投资三分之一以上)用于建设与改造并增加了新的游览项目,提高了观赏价值的;二是遗留问题尚待解决的。

  海南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县物价局要认真落实对团队购票优惠控制比例的规定。旅游景观类门票价格对旅游团队批量购票优惠比例必须控制在30%以内,特种旅游项目门票价格对旅游团队批量购票优惠比例必须控制在40%以内。各市县物价局要督促景区(点)经营企业认真执行,不得走样。不允许利用虚高标价、高额回扣招徕游客,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对于景区(点)提出调价申请的,要从严把关,确需调整的,要认真审核,防止景区(点)门票价格和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大幅反弹。对不明码标价、高标价、高回扣、团队购票优惠幅度超过规定比例的,要从严查处。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