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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承诺准星级实住招待所 深圳出游消费者须看清合同细节
发布日期:2006/9/27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157次

“国庆长假是出游高峰期,市民外出旅游时应仔细阅读合同细节、买旅游保险,切勿跟风购物,其中珠宝玉器或名贵药材尤需注意。”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保存好有关证据,在完成行程后及时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

  细读合同自算价格

  “在以往的投诉中,我们发现有的旅行社用‘准星级’、‘相当于几星级’或者‘预备星级’误导消费者。当消费者入住后,合同中看似‘准三星级酒店’有可能变成‘二星级酒店’,而‘准二星级酒店’的则可能变成‘招待所’。”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清楚酒店的实际级别,不要被“准星级”等字眼所迷惑。

  同时,他还提醒,消费者应根据旅游目的地及行程安排和住宿、交通标准,大体计算一下出行价格。若某旅行社报价低于成本价,服务质量很可能就要打折扣。另外,每天安排的景点和游玩时间最好能在合同中注明,行程最好不要安排得太满,防止因时间仓促,无法玩得尽兴。

  最好选择其他保险作补充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规定,‘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对因旅行社的责任导致的消费者损失进行赔偿,消费者在出游时最好选择其他保险作为补充。”

  据市消委会介绍,有的旅行社将保险费用作为合同条款中的选择项目,有的则直接列入合同。消费者应首先查阅合同内是否包括了保险费用,以及有无排除保险责任的条款。如果旅行社没有提供其他保险选择,或消费者认为旅行社提供的保险不足以承担保障,消费者可选择其他商业保险。“选择时,注意要选信誉好、救援网络强大的大公司;最好是选择能提前垫付医疗费用的保险,并到保险公司营业柜台购买,谨防假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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