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安徽黄山举办的全国旅游质监所长培训班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介绍,至2007年10月宁夏旅游质监所成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已全部建立了质监机构,一些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地级城市和县市旅游局也全部成立了旅游质监所,国家、省、地市三级旅游质监体系基本形成,并在规范市场、消费维权和构建和谐旅游环境方面,展开广泛的国际和国内区域间合作。
近年来,全国各级旅游质监部门不间断地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治理和打击旅游市场恶性竞争、“零负团费”、虚假广告、欺客宰客行为,查处“四黑”(黑社、黑车、黑导、黑店)、违法“一日游”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3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所累计受理和处理投诉66060件,为旅游消费者理赔6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