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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文旅市场活力
发布日期:2020/4/15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次数:581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宣传部陈浙闽部长的调研指示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天津市文旅市场实际,精心抓好六个“着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保护文旅企业合法权益,更好地助推全市文旅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一是着力提升执法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耐心听取企业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予以及时回应,详细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职权范围内尽力帮助解决。同时将执法关口前移,实施精准监管,严防“为了执法而执法”的狭隘思想,克服重打击轻保护、重形式轻效果的执法倾向,将违法苗头扼杀在萌芽阶段。

  二是着力加强文旅市场监管。牢固树立“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守法”的执法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不合理低价游”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充分发挥12318、12301和8890等平台作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企业和市民合法权益。

  三是着力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坚持依法行政,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正确把握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坚持“重教育轻处罚”,推行文旅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违法行为,原则上先教育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再进行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对文旅市场公平竞争或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四是着力提升执法监督实效。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地,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入手,加强对案件管理和办案质量的监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文旅市场实施网上实时远程监控,实施诚信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降低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畅通执法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发现滥用权力、侵害企业权益等行为,严肃执纪问责。

  五是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杜绝“外行管内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合理配置力量,确保“60%的人员60%的时间”在执法一线。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激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

  六是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杜绝“为罚而罚”“一罚了之”等不良现象,加强事前讲法和事后释法,有效预防和减少文旅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行业培训,对新设立企业负责人注重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其合法经营;对有问题苗头的企业,约谈其负责人,开展警示性宣传教育;发挥“绿书签行动”品牌作用,开展“‘扫黄打非’进校园”“网络安全教育进课堂”“文明旅游进社区”等公益活动,主动宣传普及文旅知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知法、懂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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